成為光

在2001年11月25日的訊息中,聖母說:

「這正是為甚麼,在我訊息內生活的你們會是這無信世界中的光與觸角 , 能夠引領所有的人前來認識全愛的天主。」

在聖母的所有信息中,我們注意到聖母訊息與聖經中的經文是互相呼應的。「你們會是這無信世界中的光與觸角 , 能夠引領所有的人前來認識全愛的天主。」這訊息正符合這信念,因為它可以用另一種方式表達:「我,上主,因仁義召叫了你,我必提攜你,保護你,立你作人民的盟約,萬民的光明。」(依 42 : 6) 及「你們是世界的光,建在山上的城,是不能隱藏的 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,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,光榮你們在天之父。」(瑪 5 : 14 – 16)

要成為光,我們必須知道光的含義。

以光為主題的經文穿插在整個聖經的啟示中。天主創造天地的第一天就將光與黑暗分開 (創 1 : 3)。在救恩史末端記載著,天主以祂的光光照著祂所創造的新天新地 (默 21 : 5)。

舊約

在舊約中,天主身披光明,是光的創造者, (詠 104 : 2),天主自己就是光 (智 7 : 27 – 29)。光是天主的恩賜,而基督降生成人,祂是世界的光。

基督的降臨應驗了對先知們的許諾:「但為你們這些敬畏我名號的人,正義的太陽將要升起,以自己好似箭羽的光芒普施救恩 …」(拉3 : 20)。「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一道皓光,光輝已射在那寄居在漆黑之地的人們身上。」(依9 : 1)。「我,上主,因仁義召叫了你,我必提攜你,保護你,立你作人民的盟約,萬民的光明,為開啟盲人的眼目,從獄中領出被囚的人,從牢裏領出住在黑暗的人。」(依42 : 6 – 7)。

新約

在新約中,光的主題從三個主要方向闡述:

  • 當太陽照亮道路時,「光」則照亮通往天主的路徑。在過去,這是律法,然後是智慧和天主的聖言 (訓 2 : 13; 箴 4 : 18 – 19, 6 : 23; 詠 119 : 105),現在是基督 (若 1 : 9, 9 : 1 – 39; 若一2 : 8 – 11; 參閱瑪 17 : 2; 格後 4 : 6),祂可比美領出埃及時閃耀的雲柱(若 8 : 12; 參閱出 13 : 21; 智 18 : 3)。

每一個向世界彰顯天主的基督徒也都是光:「沒有人點上燈,用器皿遮蓋住,或放在床底下的,而是放在燈台上,為叫進來的人看見光明。」(路 8 : 16)。「你們做一切事,總不可抱怨,也不可爭論,好使你們成為無可指摘和純潔的,在乖僻敗壞的世代中,做天主無瑕的子女; 在世人中你們應放光明, 有如宇宙間的明星。」(斐 2 : 14 – 15) (請也參閱:瑪 5 : 14 – 16; 羅 2 : 19; 默 21 : 24)

  • 光是生命,幸福和快樂的象徵。黑暗是死亡,痛苦和悲傷的象徵 (約 30 : 26; 依45 : 7; 參閱詠 17 : 15)。我們以奴隸的黑暗,自由之光及默西亞的拯救作對比 (依 8 : 22 – 9 : 1;  瑪 4 : 16; 路 1 : 79; 羅 13 : 11 – 12),這是 ⸻⸻ 藉著基督的光 (弗 5 : 14) 直達外邦人 (路 2 : 32;  宗 13 : 47) 並將在天國裡實現 (瑪 8 : 12, 22 : 13, 25 : 30;  默 22 : 5, 並參閱默 21 : 3 – 4)
  • 光明與黑暗是標誌著兩個對立的世界,善與惡的世界,因此,在新約中顯示了兩個“王國”:一個是服從基督的,另一個是服從撒殫的 (格後 6 : 14 – 15;  哥 1 : 12 – 13; 宗 26 : 18; 伯前 2 : 9)。各自想戰勝對方 (路 22 : 52; 若 13 : 27 – 30)。

人分為「光明之子」和「黑暗之子」(路 16 : 8;  弗 5 : 7 – 8; 若 12 : 36),根據他們是受光明 (基督) 還是黑暗 (撒殫) 的影響 (瑪 6 : 23; 得前 5 : 4; 若一1 : 6 – 7, 2 : 9 – 10)。「但是你們,弟兄們,你們不是在黑暗中,以致那些日子像盜賊一樣襲擊你們;你們眾人都是光明之子和白日之子;我們不屬於黑夜,也不屬於黑暗。所以我們不當像其他的人一樣貪睡,卻當醒寤清醒 但是我們做白日之子的應當清醒,穿上信德和愛德作甲,戴上得救的望德作盔,因為天主沒有揀定我們為洩怒,而是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為獲得拯救 為此,你們應互相安慰,彼此建樹,就如你們所行的。」(得前 5 : 4 – 11)

「光明之子」可從他們的行為而被辨認出來 (羅 13 : 12 – 14)。「從前你們原是黑暗,但現在你們在主內卻是光明,生活自然要像光明之子一樣;光明所結的果實,就是各種良善、正義和誠實,你們要體察什麼是主所喜悅的;不要參與黑暗無益的作為,反要加以指摘。」(弗 5 : 8 – 11)

人與人之間的區別 (判斷) 因著基督之光的到來而顯明,祂要求每一個人要在選擇支持它或是對抗它作出決定 (若 3 : 19 – 21, 7 : 7, 9 : 39, 12 : 46; 參閱弗 5 : 12 – 13)。「黑夜深了,白日已近。」(羅13 : 12),黑暗卻在光明面前消失:「光在黑暗中照耀,黑暗決不能勝過衪。」(若 1 : 5)。

若望一書全文皆以光和愛為主題,它是聖母訊息的最好詮釋:「如果我們遵守他的命令,由此便知道我們認識他。但是,誰若遵守他的話,天主的愛在他內纔得以圓滿;由此我們也知道,我們是在他內。那說自己住在他內的,就應當照那一位所行的去行。可愛的諸位,我給你們寫的,不是一條新命令,而是你們從起初領受的舊命令: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的道理。另一方面說,我給你們寫的也是一條新命令 ⸻⸻ 就是在他和你們身上成為事實的 ⸻⸻ 因為黑暗正在消逝,真光已在照耀。誰說自己在光中,而惱恨自己的弟兄,他至今仍是在黑暗中。凡愛自己弟兄的,就是存留在光中,對於他就沒有任何絆腳石;但是惱恨自己弟兄的,就是在黑暗中,且在黑暗中行走,不知道自己往那裏去,因為黑暗弄瞎了他的眼睛。」(若一2 : 3 – 11)

「那時,義人要在他們父的國裏,發光如同太陽。 有耳的,聽罷。」(瑪 13 : 43)

(參考聖經神學詞彙;耶路撒冷聖經)